「与环境共生」被认为是在景观设计中以实践性与伦理性为指导方针、旨在实现人类生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现代的城市与开发往往割裂并压制自然的法则、而景观设计则在其中发挥「调节者」的作用。面对近年来愈加严重的暴雨与酷暑、作为绿色基础设施的景观设计一方面利用生态系统服务提升城市弹性的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休憩与学习的场所。此外、广场、道路、公园等开放空间、作为将人们的感性、文化、地域记忆与自然环境连接起来的媒介、是「人与自然重新建立关系的场所」、具有重要意义。那些能够让我们感受到自然作为自主存在样貌的植被、水域、地形等元素、设计促进了与自然的互动、从而培育出可持续且丰富的风景。
「共生」是一种积极介入环境并与自然共同创造未来的姿态。景观设计作为桥梁、从技术与感性两方面创造「有生命的风景」、承担起支撑人与自然之间更深层次关系的职责。